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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排放更要重点监管 │ 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单位纳入重排比例不足两成
中国极度“缺水”的状况众所周知,除了淡水资源有限、人口众多等原因,水污染也是造成缺水的重要因素。
水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以及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毒死水生生物,影响饮用水源、风景区景观。
专业详解
目前,我国水污染主要以工业污水排放最为严重。
▶图片拍摄于绿石实地调研现场
根据前瞻研究院的数据,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纺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各占14.1%、13.1%、10.1%和8.2%。

为了便于集约化发展,许多省市都提出了“退城入园”的工业发展战略,这样的措施也更有利于工业园区内的企业组群的污染集中控制及治理。因此,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监管成为园区水管理的重点。这也预示我国正在将企业的点源散状污染监管向集中处理监管迈进。
作为工业园区主要处理其生产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其总排口也是绝大部分工业园区废水的唯一排放渠道,所以对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尤为重要。
在2015年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计划》(简称《水十条》)中明确要求在2017年底之前,所有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目前,对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督分为重点排污单位与非重点排污单位两种监管方式。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文件中要求,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本规定的筛选条件,筛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下一年度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
【以山东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及青岛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为例】从表1中我们可以发现政府对重点排污单位可以从治理设施运营状态、在线监控系统、自行监测数据及现场进行监测等方式进行环境监督。而未纳入重排只有现场抽查进行环境监管,且频率较低;或只能依靠当地居民现场举报的方式被动的对排污企业进行监管。
表1.重点排污单位与非重排单位的区别
从实际监管效果看,根据我们统计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及湖北省工业园区的未纳入重排单位的集中污水处理厂中,发现未纳入重排的污水处理企业80%并没有任何的环境监管记录。而相比之下,从表2、表3中可以发现已纳入重排的水环境监管记录远比未纳入重排的水环境监管多的多。
表2:中国部分工业园区纳入重排单位水环境监管及行政处罚记录
重点排污单位是政府筛选出来的有较大环境风险的单位,有相应更强力的措施进行监管,以尽可能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无论其废水排放的种类、总量都应当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然而,现实状况是,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单位纳入重排比例不足两成,而作为污水危害更严重的化工园,其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纳入重排比也不足七成。
据2017年生态环境部在《全国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表》中记载,全国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单位2509家,其中2020年1月前未纳入重排名录的有2099家,纳入重排名录的有410家,纳入重排比例不足两成。而作为长江途径省份之一的湖北省,我们根据中国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平台最新公布的许可证生产运营地址及卫星地图,统计湖北省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名单,发现被纳入重排比例也仅是16%左右。
化学工业园作为是以石油化工产业为基础,同时服务于石油化工产业的工业园区,其污水处理单位排放的工业废水对环境危害更大,这些污水处置单位更应该全部纳入重排监管中。但作为中国的化工大省的江苏省和山东省,根据它们最新公布的化工园名单中,我们发现化工园所匹配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被纳入重排的比例也不足70%。
表3:中国部分工业园区纳入重排比
因此,我们呼吁尽快将所有工业园的污水集中处理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监管,并实时公布污水排放的实时数据及企业环境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多方共同环境治理体系。
关于绿石
绿石环境保护中心(注册名:南京市建邺区绿石环境教育服务中心,简称“绿石”)是一个专注于工业污染防治的民间环保组织,主要通过行业研究、实地调研、案例推广、环境管理培训、公众参与等方式,推动化工园区管委会提升环境管理绩效,进而改善化工园区整体环境表现。